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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讲述
弟弟明西以哥哥明北名义购房,首付款和房贷都是由明西和妻子陈华还。明西因病去世后,陈华想按当初的约定,将房子过户到儿子明龙名下。不但遭到弟弟拒绝,明北还称房子是弟弟当初赠送给他的。无奈之下,陈华将弟弟和弟媳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房产归自己和儿子所有。
华生司法鉴定中心
笔迹鉴定让说谎者现“原形”
明西与妻子陈华经营一家服装公司,弟弟明北和妻子张文燕都在公司任职。2010年,因另一公司拖欠工程款,经协商,对方拿出一套房子还债,明西夫妻同意以拖欠的工程款,冲抵房屋的部分首付款。后夫妻俩经过商议,决定以明北的名义购房,不过买房的首付款以及每月的还贷均由明西夫妻承担。2010年7月20日,明北出面签订了购房合同。
2013年1月,明西因病去世,明西的父母明确放弃这套房屋的继承权。2013年10月5日,明北和张文燕领取房屋产权证。此后,陈华多次找到他们,要求将房子过户到儿子明龙名下,可对方一直推诿。
近日,该案在炽火法院审理。法庭上,陈华称,丈夫去世前一个星期,明北夫妻还出具《情况说明》,证明房子首付款由明西夫妻支付,余额82万实际上一直由明西和陈华按月偿还至今,明北只是房产形式上的权利人,对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,也不承担还款及义务。如果日后明西、陈华要求过户时,明北无条件配合将该房产过户到弟弟儿子明龙的名下。
对于这一说法,明北和张文燕均不认可。明北称,当初弟弟明确买房是赠送自己的。但自己并不想欠弟弟这么大的情,2011年时还曾写下首付款欠条给弟弟。直到2012年6月,因公司效益好,弟弟考虑到他对公司贡献大,就打算给他一笔奖金,首付款实际是公司向其发放的奖金,以后的房贷按揭从明北夫妻俩的年终工资里扣除,暂时由公司代为支付,房屋归明北所有。
对于嫂子陈华拿出的《情况说明》,明北夫妻都说署名不是自己签的,并申请笔迹鉴定。很快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就给出鉴定意见,签名均为明北和张文燕本人所签。
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虽然购房合同是以明北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的,房产也登记在明北名下,但购房款却是由明西夫妇支付的。在两人当初签署的《情况说明》上,也已经表明明北仅是房屋形式上的主人,对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和责任。因此,房屋产权人是明西和陈华两人。
法院判决,房产归陈华、明龙两人所有。